十八书屋 - 耽美小说 - 网王之不再错过你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74

分卷阅读74

    础并不稳固的升级,就如同用细沙堆积起来的城堡一般,看似高大上,实则经不起推敲。

    游戏玩到了现在,也理应到此结束了。

    越前龙马惊讶地回转过头,看向自己的左侧,很是意外方才那个球。明明捕捉到的飞行轨迹落球点应该是在右侧,也好不容易追上了,为何……会截然相反?

    “Game and match!Won by RikkaiDai Fuji!6-4!”随着裁判的声音响起,现场爆发出热烈的欢呼声。

    “刚才那个球……”站在拦网前的越前龙马瞪大了圆圆的猫眼,看向拦网另一头,那个脸上带着淡淡笑容的“魔之子”。真的很难相信,看似温柔的人,球风竟然如此凌厉。

    “‘虚镜’,实则虚之,虚则实之。有时候眼见未必是真实哟,小家伙。”不二周助笑道,跟越前龙马行完赛后礼后,便转身向立海大休息区走去。

    “下次,我一定打赢你!”越前龙马依旧战意浓浓地对着不二周助的背影开口道。可惜不二周助并没有回头,甚至连脚步都不曾有丝毫停顿。

    “辛苦了。”幸村精市披着外套,迎向不二周助。俩人很是自然地击掌,相视而笑。身后则已经从座位上站起身的立海大诸位正选。

    第66章 前世今生

    我叫亦宸,慕容亦宸,在整个家族里排行老五。前头还有四个年龄相近的哥哥,两个堂哥一个表哥再加一个亲哥,后面嘛三个堂弟两个表弟。至于表姐堂姐表妹堂妹就更多了。

    慕容家祖上曾是皇族,只不过那把金灿灿的位置没坐几代人,就让人给端了。身为慕容家的子孙,自然得以框复祖宗基业为己任。

    这个抽风的目标据说也坚持上千年了。具体什么时候能得偿所愿暂不清楚,但家族里确实自有一套在我看来多少有点奇葩的游戏规则。

    在正式得到那个少主之位前,其实我一直都是“小五”,或者被称为“五少”,最多前面被允许姓“慕容”。这是每个亲娘是明媒正娶的正房夫人所生的儿子所能拥有的权利之一。所谓的嫡出!

    从我记事开始,我便跟几个兄弟一起,每天按部就班地学各种技能。除了正常的课业外,还得学经史子集什么的。琴棋书画属于陶冶性情的玩意儿,可以不精通甚至不学,但慕容家的武功是绝对不允许松懈的。

    我一直就很是不解,这些个玩意儿学了有什么用?现在都快二十一新世纪了,武功再厉害,回头一颗花生米还不是照样要完蛋?!所以,比起那些个在我看来没什么用的东西,琴棋书画什么的显然更让我欢喜。

    因为有个表现出众的大哥在前头吸引所有人的目光,我自然乐得清闲,就连每天要求早上四点起床练武功这事,我也是能偷懒则偷懒。

    为此,大哥不止一次的摇着头甚是无奈地对我念叨着:“小五你总是这样,回头可怎么办呦。”

    怎么办?其实我早就设想好了,等大哥拿到了那个“少主”之位,我就换个身份,去过普通人的生活去。反正凭着我琴棋书画上的天赋,再加上那点儿三脚猫功夫,自给自足应该不成问题。

    现在想想,那时的我还真是天真得可爱,完全没能意识到若是自己没了培养的价值,那几个老家伙怎么可能不把垃圾给处理了?就算那些个老家伙肯放过我,想来我那亲娘也不乐意看到她家儿子这般没出息。

    后来,大哥死了。

    大哥,以及其他两个堂哥的死,与其说是意外,不如说是人为。只不过二表哥只怕最后都不会想到,他那个排行老八的嫡亲弟弟,会不顾骨肉亲情将他给弄残了。

    更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的是,最终是我慕容小五拿到了那个“少主”之位。而且无论是排行,还是论武功,我都是名正言顺的。

    没有人知道,在他们眼里总是不学无术,整日沉迷所谓的“琴棋书画”的慕容小五,除了轻功学的最溜外,还会一招传说中的“北冥神功”。之后,但凡有资格跟我竞争“少主”之位的堂表兄弟都让我给废物再利用了。

    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果然有后遗症。为了能在月圆之夜,压制住那些个还不属于我的内力对身体的冲击,我不得不开始漫长的“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每天四点准时起床,一遍又一遍,不耐其烦地打拳舞剑不说,还得每七天在放满各种药材的大缸里煮上一煮。

    时间久了,身上难免带着股药味。不算难闻,但距离我想要的茶花香或者书香总归远了点。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了好几年,直到我将偷来的内力全部化成自己的。

    底下伺候我的人总在谣传,当年那个温文尔雅的五少变了。我即便听到了,也只是淡然一笑,随后便让影将那些个在背后搬弄是非的人统统清除了。

    我所居住的宸乾院里可不能有这些会让人抓住把柄的人。与其以后被对手拿捏住,不如我自己动手。最起码,这些个曾经伺候过我的人,还有一条小命在。

    我或许真的变了,或许并没有变。正如我一如既往地喜欢不务正业,喜欢琴棋书画。但我心里一直都分得清主次,因为我想活下去!

    唉,大哥要是没死就好了。聪明如大哥,他怎么就不能明白“木秀于林必摧之”这个道理咧。

    没药是新来伺候我的小侍,长的很漂亮,是我那个一年到头难得见几次面,关心名牌首饰名牌包包更胜于关心自家儿子的亲娘,不晓得抽的哪门子风,强行安排过来的。

    没药自然不可能没有问题,除了笨手笨脚外,还是我对手安插/进来的钉子。偏偏我还是将他留了下来。

    可能我也抽风了那么一下吧。

    因为喜欢,我对没药自然是不错的,很多时候都带在身边,宠着他纵容着他狐假虎威。

    除了尚未被我碰过外,没药已经隐约坐稳了我身边第一人的位置。

    然而,我是不会碰没药的。即便我再怎么喜欢长得漂亮的男孩子,也不可能去碰一个毒人。我向来惜命!

    没药很喜欢看漫画,最近又迷上了那个。我便在有空时陪着他一道翻漫画看动画片。没药喜欢里头的主角,那个“小武士”越前龙马。

    对此,我也只是笑笑。比起那个拽到不行的“小武士”,我更欣赏那些个配角,尤其心疼那个“神之子”。

    在我看来,那个“小武士”除了有所谓的主角光环外,还有什么?最终能打赢立海大根本就是为了赢而赢。

    若是换作我,一定将他毁了。卧榻间岂容他人酣睡!当然,若是不争也就罢了……

    唉,我那亲娘果然是职业坑儿子的猪队友。害死了我那大哥不说,现在估计又要成功坑死她另外一个儿子了。就是不晓得没了两孩子后,她是不是还能过她想要的奢侈生活。

    不过按着她那已经奔四的年纪,再努力努力,应该还能制造出一个儿子吧。只不过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