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书屋 - 历史小说 - 玩转大明帝国在线阅读 - 第十六章 来者不善

第十六章 来者不善

    此二人这么拉风的形象,自然不是来选美,有句话说得好,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俩小子一看就是来砸场子的。

    来到王不死两米处站定,据科学研究,两米处是人们认为最安全的位置。

    李小国手叉着腰,嗯,就跟村里骂街的泼妇形象很像。

    “告诉你,王不死,这就是得罪我们家的下场”李小国声音有些沙哑,难道是昨天晚上伤害的不仅仅是屁股,还有嗓子。

    鼻孔朝天,眼神四十五度仰望天空,估计是怕王不死听不明白,接着说道:“这畜生竟敢骑上我们家大黄,这是老寿星上吊--找死,我们家的大黄是你穷人家的畜生可以骑的嘛,自不量力,摆不清自己的身份”。

    听过之后,王不死才明白,原来旺财的这一身伤,是李小国这小子打的,看着旺财慢慢闭上的狗眼,王不死很想教训他一下。“告诉你多少次,红颜祸水,母狗就是洪水猛兽,要懂得浅尝辄止,不能沉迷其中,无可自拔,现在好了吧,狗命都搭上了”。

    只是就算现在王不死说什么已经晚了,旺财已经完全的闭上了双眼,完成了他短暂的一生,有不甘,有不舍,有壮志未酬,有抱负未成,但都已经不重要,狗既已经死,尘归尘,土归土,留下的仅仅是僵硬的躯体。

    狗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对于狗只有一次

    这是不公平的

    同样是畜生

    为什么猫的就有九次

    既然只有一次狗命

    那狗的一生应该怎么度过

    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

    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在死亡面前

    旺财可以自豪的大喊一声

    它的一切都为了伟大的狗狗繁殖事业

    虽死犹荣

    旺财就这么走了,完成了本书所有的任务,唯一留下的是那十三个狗崽子。

    不得不说,旺财后继有人,旺财家的香火得到了很好的延续,以后必将发扬光大,开枝散叶。

    旺财走了,王不死心中的痛,无以言表。

    作为男主,他勤劳勇敢,聪明伶俐,出类拔萃。独占鳌头,首屈一指,盖世无双,昆山玉片,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

    好吧,最后那条去掉,还是那句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天下’。路见不平之事,王不死还是帮不了的。

    可是现在,自己的挚友,自己的亲人,被人残忍的伤害,可以说是死无全尸。而杀人凶手却趾高气扬的站在自己身边,而且毫不掩饰,洋洋得意,指着自己的鼻子就说:“这事,我干的,咋了,敢咬我”。

    面对霸权主义,恶势力,官僚地主,普通百姓也就忍了,不与官斗,这是几千年来祖宗传下来的经验,大明帝国的百姓还是挺温顺的,只要有一口吃的,他们都会老老实实的做一个顺民,不过最近几年又加上了一条,不与商斗,商人都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拿出一些财富,也是可以左右官员的一些决定的,海瑞,前明有,只不过大明帝国还没有出现过。君子爱财,何必还要在乎方式。

    但王不死是男主啊,男足没有天佑,男主有啊。就算是男主犯下多大的错,正在打字的人也不会让他着这么嗝屁的,不说像猫一样几条命,但三五条还是有的。

    王不死站起身,两人互视,眼中的杀气,一旁的李二壮感受的清清楚楚,无明之中感受到周围的空气凝结,气温骤降,不由自主的李二壮身体抱在了一起。

    首先出手的是王不死,一招平沙落雁,先发制人,用老不死的话,那就是战场,不讲究规矩,江湖道义,武林规则,都是狗屁,弄死对方才是目的,自己活着那就是胜利。

    你来我往,神龙摆尾,观音拜佛,平沙落雁,大胖展翅,最后两人的招式也越来越没有下限,最后竟然连猴子偷桃,童子拜天这么恶人的招式都用了出来。

    猴子偷桃,是公认的阴招,是在打斗中专门袭击对方裆部的招式,因为身体的特性,一般只能用于男性。

    而童子拜天,就没有这方面的缺憾,男女都适用,先简单的介绍一下童子拜天,童子年纪小,个头也就矮一些,双手合十,成人拜佛拜天总是双手合十,放于胸前,而童子就不会,童子喜欢玩闹,总是喜欢把双手合十,举过头顶,大家可以想象,在打斗中对着对手屁股那么一下,那会是什么感觉,有兴趣的可以体验一下,这滋味绝对的很酸爽。

    两人来来回回,你追我赶,你退我进,最后王不死猴子偷桃成功,咔嚓,李小国彻底的变性。

    好人有好报,坏人受到了惩罚,皆大欢喜。

    额,好多,这是第一个版本的王不死,属于武侠系列。

    下面是第二个版本的王不死,

    毕竟大明帝国可不是全民习武的,一是习武的人饭量都大,穷人练不起,二是习武太苦,有钱的人又吃不了苦,像王不死这样,穷人家的孩子,能够学武的很少,除非是那些富商收养的一些孤儿,花上一点钱,那就是自己一辈子的生命保障。

    王不死一个跃起,对着李小国那张横看竖看都感到恶心讨厌的脸,狠狠地踹上一脚,李小国没有防备,王不死一击必中,大块头倒下,接着身体在地面上翻了几个跟头,白色的衣服上满是灰尘,拉风的发型也变得凌乱,那擦过粉的脸,也是污秽不堪,如果不是真爱,王不死很担心,李二壮会抛弃李小国。

    跌倒的形象不雅,李小国跌倒后的形象也不雅,脑袋在地,屁股高高翘起。

    见状,李二壮急忙向着李小国的屁股跑了过去。

    不会吧,难道在这里就开始了,王不死闭上了眼睛,这画面肯定很辣眼睛。

    好在李二壮还是有一些行为意识,羞耻之心的,并没有条件反射的脱下李小国的裤子,就那么来上几下。不像死去的旺财,只要是看到了大黄狗抬腿,旺财就反应很强烈,一部位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

    一手扶住李小国的屁股,李二壮很担心李小国的屁股有了三长两短,虽说感情是基础,可那东西也是调和剂,缺少也不成。

    手掌感受到屁股传来的温热,李二壮放心了,然后另一只手扶起了李小国。

    语气之中带着担心,:“亲爱的,你怎么样了,有没有受伤”。

    李小国站起身,甩甩腿,扭了扭腰,除了脸上有些痛,身体还是没有任何的不适,于是摇头说:“甜心,我没事,你不用担心”。

    虽说被打,但是李小国没有惧怕,站起身,又恢复以往的动作,双手叉腰,眼神四十五度仰望天,对着王不死大喝道:“好啊,王不死,你敢打我,我爹可是里正”。

    额,好吧,这一个版本的王不死结束。

    换下一个正常一点,大明百姓都会做出的版本。

    决斗开始,下面我们先介绍一下出场的双方。

    男主,

    姓名:王不死,

    性别:纯爷们,很纯很纯的那种,

    年纪“十九岁半,

    特殊经历:学武十五年。

    家庭背景,

    外公,退休军户,刚刚下山,

    老娘,军户干女儿,已经不在,

    老爹,职业不详,也已经走丢了。

    再看看对方的情况,

    姓名李小国,

    性别:待定,需要在不同的场合,转换性别。

    年纪:十五,(王不死很想李小国就活到十五岁)

    特殊经历,十岁之前站着撒尿,之后也会尝试蹲着,并扮演女性角色。

    家庭背景

    爷爷,前任里正,已经仙逝。

    老娘,官员家属,离家出走(给王爸爸很像)。

    老爹,现任里正,不出意外,应该还在为大明帝国的发展事业,鞠躬尽瘁。

    一个是官宦子弟,一个是普通老百姓,现在还是孤儿的一个人,比赛结果一目了一。

    两人上场,没有决斗,裁判直接宣判,胜利者李小国李大公子。王不死只能是灰溜溜的下场,接着是无数人的嘲笑。

    王不死和李小国是没有可比性的,现在的大明帝国就是如此,笑贫不笑娼,哪怕你不偷不抢,但穷本身就是一种错。

    因此下面王不死的反应才是最正常不过的,虽说他是男主,自有天佑,可是天上诸神也是需要香火钱的,穷人自然没有。

    看着趾高气扬的李小国,再看看已经死去的旺财,王不死只能是满脸堆笑,紧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没有教育好我们家的旺财,上了你”。

    “你说啥”

    “不不不,旺财上的是你家的狗”王不死急忙解释。

    “哼,知道就好”李小国想了一会说道:“旺财,你一个乡巴佬还能想出这样的名字,肯定是偷得,哼,偷东西是犯法的,”

    王不死瞠目结舌,这算是哪门子的道理,李保国的教育很成问题啊,既然看上旺财这名字了,尽管拿去就是,那还需要找借口理由,这是一个官宦子弟应该做的事嘛,掉价,拉低自己的威势。

    果不其然,看到王不死胆战心惊的样子,李小国笑了,:“旺财这名字我就没收了,看在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我就不依法处理你了”。

    看到李小国欺压良善,这么轻车熟路的模样,王不死推测这是李保国已经对李小国进行培养了,为了下一任里正还能在自己家做准备啊。

    王不死挺贱,但也有底线,看到李小国说出这么无耻的话,王不死并没有表示感谢。

    对于王不死没有感恩戴德,李小国很不满意,不过想一想自家的狗也有名字了,旺财,旺财,岂不是给自己家增加财气,想一想挺开心,也就不跟乡下百姓计较。

    看看僵硬的前任旺财,李小国咽了咽口水,说道:“待会把这狗烤好,送我家去,明天带到学校,给同窗尝一尝家乡特产”,说完扬长而去,得意的笑,走到老远,王不死都要听得见。

    李二壮一直都没有说话,作为李小国的爱人,李二壮懂得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有道是该说的活说,不该说就果断的闭嘴,估计这也是孙四娘教育的结果,估计也是为了下一任妇联主任准备。

    一直是李小国的表演,自然李二壮没有说话,见李小国离开,弯弯的腰,挺了挺,双手叉腰,四十五度仰望天空,:“哼,告诉你,王不死,这就是得罪我们小国的下场,记得把狗烤好送到李家去”

    然后低下头看了看血肉模糊的部位,连连摇头,喃喃道“可惜了,这东西最补了”。

    /98/98274/274659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