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五会林志
“师父,劳动局的同志认为我叔叔刘苍南不属于生产事故死亡。经县劳动局调查,雇佣他的那个老板叫周其名,他冒称西山矿业公司釆掘三组组长,召募当地的很多老百姓非法釆矿,然后把这些矿石卖到外地赚取暴利。和西山矿业公司无关。”刘大权一脸沮丧地走进阿蛮的办公室。 “那你向临海县公安局报案了吗?”阿蛮一边埋头写材料,一边问。 “我已经向临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了案。县公安局经过调查,我叔叔刘苍南是在生产过程中被上方的一块塌方的石头砸中头部,当场死亡的”小刘回道。 “那现在县公安局什么意见呢?”阿蛮停下笔,抬起头问。 “县公安局认定周其名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已经将周其名抓捕归案。”小刘坐到阿蛮对面的椅子上说。 “那就按照雇员伤害赔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吧。组织一下材料,准备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阿蛮起来伸了一个懒腰说。 “这种案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师父”小刘问。 “这类案件重点要收集雇佣关系和受伤过程这方面的证据。换句话说就是要证明你小叔是受老板周其名雇佣,在从事雇佣劳动过程中死亡的事实。比如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主安排的工作中受到伤亡的,雇主应该赔偿。”阿蛮接过话茬。 “那天在山洞中,两个黑影的对话很有问题。那如果将来有一天查出来是人为造成的事故怎么办呢?”刘大全又问。 “那仍然不能改变雇佣关系的性质,仍然属于在劳动过程中造成的伤亡。只是将来如果查出了实际侵权人即你说的那个杀人犯。周其名在赔过你的全部损失后,有权向他追偿。当然到那个时候,周其名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另外一个问题。另外你巧儿姐申请抗诉的那个案子安排的怎么样了?”阿蛮在交待小刘工作的同时顺口问了一句。 “前几天我已经把巧儿姐的抗诉申请书递交给了临海县检察院的刑案监督科。检察院的同志说再研究一下。”小刘回道。 “注意跟踪案件,常打电话问一下案件进展情况。另外在法定期限内提起附带民事部分的上诉了吗?”阿蛮问。 “已经提起了。”小刘说。 “那就好,如果检察机关提起抗诉,这样就有助于配合抗诉案件的顺利进行。”阿蛮对小刘的行为表示了赞许。 “师父,巧儿姐让我把这三千块钱带给你。她说这是徐卫的父亲自愿代徐卫交给法院的赔偿款。法院转给她的。她说你家的积蓄都买房子了,现在她带两个孩子也搬进你那两间宿舍了。她留着这些钱也没用,让我转给你。”说着,小刘从衣袋里掏出一沓钞票递给阿蛮。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你代理的她这个二审案件的代理费还没有缴纳。你代她到财务科缴纳五百块钱律师费,其他的还给她。把这钱给了我,她现在一家三口喝西北风去啊。”阿蛮向小刘摆摆手,又低下头写他的材料了。 “好的,师父,那我听你的。”小刘答应了一声,就走出门去。 临海县看守所律师会见室。 “李律师,谢谢你,首先谢谢你保住了我的命。”林志刚坐下来就开口对阿蛮说。 “不用太客气,那是我应该做的。开庭之后我听你说还要申诉,所以这次我再来见见你。”阿蛮说。 “李律师,我真的是冤枉的,人不是我杀的。”林志愤愤的说。 “我感觉这个案子的关键仍然是,被害人身上怎么能鉴定出你的血迹来?法官现在主要是对这些客观证据很相信,你认真思索过这个问题吗?我感觉这有可能是你这个案子的突破口。”阿蛮用钢笔在笔录纸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李律师,你第四次会见我的时候问我,徐玉萍嫁给我叔周天玉时带两个娃为什么现在只剩周旺旺这件事,难道和我的这个案子有关吗?”林志说。 “只有双胞胎的血液才能检出相同的DNA的血样分型,如果你说的是真话,那么被害人身上的他人血液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你不小心将自己的血蹭到死者身上的,再一种可能就是你的双胞胎的血液。而令我们十分不解的是你没有双胞胎!”阿蛮又用钢笔在笔录纸画下一个大大的问号。 “但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那天身上哪个地方流血了。我感觉那不可能是我的血。噢——我明白了!李律师你的意思是——”林志惊恐地睁大了双眼。 阿蛮点了点头:“是的,如果被害人身上的血不是你的,你应该有个双胞胎才对。”当然阿蛮不能把林子庆所说的秘密告诉他。 “那,那会是谁呢?我爹从来没有告诉我,我有个双胞胎的兄弟呀。”林志一听阿蛮说这话,头皮发麻,脑袋发紧,差点晕厥了过去。 “这人会是谁?到底会是谁呀?”林志用手铐狠狠地砸了自己脑袋几下,眼中满是惊异和疑惑。 阿蛮的心里“咯噔”一下,这个人会不会是张小三?因为根据林子庆的说法,当时张老三有三个孩子养不起才送给他的。而张三的年龄和林志又差不多! 但张老二在和他诉说自己经历的时候,明明是说林志是张老三从桥底捡来的。难道能是张老二撒了谎?林志到底是张老三亲生的,还是捡来的呢?李桂春的请个律师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