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书屋 - 都市小说 - 天堂玫瑰在线阅读 - 李香兰

李香兰

    五天后,鹏程集团特别项目组迎来一次史上最残酷,最混乱,难度最高的加班。

    没人有怨言。

    在鹏程总部领薪水,有怨言意味着你跟不上节奏,跟不上节奏意味着你可以被扫地出门。

    但,这他妈的也太强人所难了吧!

    随着程耀司一句:“十个小时,我需要金融港从新加坡转移至香城的可行性计划书,前期投资评估,转移损失评估,政治影响评估。”大概也意识到这是在逼他们跳楼,程总破天荒非常有人情味的多加了一句:“go  get  them,ok?”

    摔!

    这个项目特别小组本来就是为了新加坡金融港项目而成立,各个部门抽调的精英,组在一起,十个小时,为程耀司加班加点赶出这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当晚,程耀司飞新加坡。

    飞机起飞前,他给林惊墨打了个电话。

    虽然是给下属出难题,但程耀司也陪着在熬,只是他精力旺盛,旁边的人累成狗,他脸上也没多少疲色,地震受伤住完院回归没多久的助理刘绍康坐在他身后不远,听他讲电话,声音里甚至带着一点轻快之意。

    “住哪个酒店……有个小礼物送你……嗯……乖点……拜拜……”

    刘绍康多少有点不可思议,要知三天前,程耀司还浑身低气压,搞得事业部经理去汇报工作出来都要连连擦汗。

    是什么时候发生了变化呢,大概就是那个叫林惊墨的女明星来找他之后。

    那天下班,刘绍康要跟着程耀司去一场饭局,车还没开出去,一道人影靠近,砰砰敲了两下窗户。

    程耀司当时原本冷静而又漠然的表情,在瞥见来人是谁后,一下变得锋利起来。

    他不说话,深深看了一眼车窗外的女孩儿,便扭回头,双眼冷森森,又好像有什么在按耐着。

    司机跟刘绍康都有点懵,不知该不该继续开车。

    看他脸色吓人,司机也不敢问,踌躇了一会儿,无声的对刘绍康道:“开吗?”

    刘绍康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飞速的分析当下的情况,自家老板的时间有多值钱他很清楚,但从那个女明星敲车窗开始到现在已经十几秒过去,程耀司虽然表情臭的彻底,可却没斥责司机耽误时间,这说明什么?

    他赌了一把,跟司机摇摇头,想了想,扭头对程耀司道:“程总,我和老姜下去等你。”

    程耀司视线扫过来的时候,刘绍康着实紧张,但接下来,他不说行也不说不行,刘绍康就知道,他赌对了。

    一开门,和司机老姜下车,他回头看了眼,林惊墨已倾身坐了进去。

    结果,结果当然是饭局去不了了,程耀司把那女孩儿送回了家。

    ……

    林惊墨也在机场,她把电话扔回包包里,跟自己的粉丝隔着检票口遥遥相望的挥了下手,和工作人员一起登机。

    飞机飞往巴黎,她要参加某奢侈品的秋冬大秀。

    到时巴黎是下午,机场有品牌安排的人员接待,除此之外,因为是公开的工作行程,还有接机送花的粉丝。

    林惊墨一一给他们签名,在几个粉丝压抑着兴奋的小小尖叫声中坐上车。

    巴黎在闹罢工,车子绕远了点路,这边天气不比东港,虽同为三月,但还有点冷,前两天甚至在下雪。

    林惊墨第一次来巴黎,除了看秀,还要拍一本杂志封面。她倚在车窗上,经过处决路易十六的着名景点协和广场,广场上游客如织,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拍照。林惊墨心有旁骛,无暇欣赏欧洲大陆上陌生又浪漫的异国风光。

    珊姐给林惊墨新招的助理本身就在法国留过学,跟品牌工作人员交接完毕,几人登记入住。

    品牌在酒店给林惊墨定的是套房,房间里除了手写欢迎卡片和花束,还有十几道巴黎有名餐厅的甜点,诚意十足。

    明天一早需要去品牌旗舰店为晚上的大秀试衣服,林惊墨有点时差,换上睡衣预备睡一会儿。

    但她心里压着事儿,纷繁复杂,辗转反侧也没入睡成功。

    过没多久,助理忽然在群里圈她问:墨墨,酒店前台有人找你,说是一位程先生叫他们来的,你知道这事儿吗?

    林惊墨立刻想到程耀司在飞机起飞前说的那个小礼物。

    “知道,让他们上来吧。”

    助理下去接人。

    林惊墨披着外套坐起来,又给自己倒了杯茶,刚喝一口,外面敲门,她打开,门外除了自己的女助理,还有三个白人。

    穿着打扮皆很讲究,最前面那位头发花白分不太清楚年龄的大爷甚至西装马甲三件套,去参加晚宴也可以。

    助理米米看到林惊墨,难掩兴奋的说:“他们从意大利来的,是silvano手工坊的人,要来给你量脚!”

    米米家境不错,来给林惊墨当助理纯粹是因为喜欢这个行业,想做经纪人,就从林惊墨的助理兼执行经纪做起。

    她在法国念书,对时尚更是独有一番心得体会,个大品牌如数家珍,意大利小众定制品牌也有涉猎,她知道silvano这个牌子,意大利顶级传统定制鞋履品牌,一年最多只提供给客户五千双鞋子,每一双都要经过三百道工序,真真属于有钱也买不到。

    林惊墨还有点云里雾里,不知道程耀司怎么会叫人来给她量脚,是要送她鞋子?米米还在她旁边继续说:“你不是不太会穿高跟鞋吗,每次都容易脚后跟受伤,粉丝天天给我私信要我记得给你买防磨胶,这下好了,他们家鞋子肯定不会磨脚的。”

    入行几个月,林惊墨还没驯服高跟鞋,不说那些美丽杀器,就算是公认好穿的几个牌子,她脚后跟也容易被磨红甚至破皮。

    这一点,细心的粉丝早发现了,有时候会圈她工作室,要他们注意。

    米米说完后,给鞋坊工作人员介绍林惊墨,林惊墨却有点不敢细想她的话。

    听他们跟自己打招呼,林惊墨对三个工作人员轻轻笑了下。

    量脚过程她不需要做什么,光脚坐在沙发上等待就行,期间,米米跟工作人员沟通,林惊墨在一边听着,得知他们一季会给她送两双鞋子,款式设计前会跟她的造型师和她本人沟通。

    米米好奇的打探费用,三件套大爷很严肃的说,女士,这不是费用的问题。

    把米米吓得收敛不少。

    ……

    第二天大秀顺利结束,林惊墨从此起彼伏的镁光灯中逃出来,一拿到自己的手机,对话列表里,程耀司给她发了条信息。

    “马上到巴黎,见一面。”

    半个多小时前发的。

    此时晚上九点,林惊墨问他:“你现在在哪里?”

    过了几分钟,那边回复:“快到你酒店。”

    林惊墨从地图上选了个靠近酒店的街口,截图发给他:这里见。

    程耀司收到图片,展示给前面司机。

    车子很快到了约定的地方,刘绍康下车前,提醒他老板:“程总,最多只能停留两个小时。”

    他们下午从新加坡刚飞到德国,搞定一个股东,原本要去英国,但他们最近总想一出是一出的程总忽然改变行程,增加了一个巴黎,给本就紧凑的行程雪上加霜。

    刘绍康走后,程耀司望着巴黎夜色下的街道。

    这座庄严而又轻佻,辉煌而又阴暗的城市。

    他忽然想起那首诗。

    《巴黎,1856》

    “它们救不了你,无论是你的夜莺

    你黄金的夜,还是你歌吟的花朵。”

    ……

    林惊墨远远便看到停在街角的车,她跟工作人员说了去见朋友,此时车上只有她和司机。

    她让司机停下,一步一步朝着街角走去。

    今天晚上温度很低,程耀司伸手给她开门,背顶着冷风,车子里却暖烘烘,林惊墨一坐进去,他便牵住她的手,像一块软的冷玉。

    “开车。”

    他对司机吩咐了一句,将林惊墨还是冰凉凉的小手捧在一起搓了下。

    手指有意无意摩挲她掌心早已没了痕迹的那一处,几天前,她也如今晚这般坐进他车里,清冽的双眼跟他对视,说:“程先生,我手疼。”

    他真想努力无视掉那双眼睛。

    但最终,就像虞晚说的那样,能收放自如,就不是喜欢了。

    ……

    有一把刀悬在头顶,但这样的夜色这样的街道,林惊墨等死的觉悟忽然变得有点低。

    她手心被他抚羽毛一样的力道弄得很痒,躲了躲,问道:“你怎么来了。”

    程耀司说:“顺路。”

    林惊墨刚才看的时候,这里就停着他一辆车,又往附近看看,也没有人跟着,道:“你怎么不带保镖?”

    程耀司悠悠一笑:“担心我?”

    林惊墨不知该说什么,只能点点头。

    他笑意更深。

    程耀司不知从哪里来的,现在看上去有点懒洋洋,目光在她身上转了一圈。

    她身上还穿着参加大秀的衣服,这牌子近两年走复古回潮,在19世纪末寻找灵感,衣服全都十足古典范儿,她选的是一件露肩挂脖衬衫和长裙,为了出挑,头上还配了一顶小礼帽,头发挽成复古盘头。

    见他看自己,林惊墨一摸帽檐,“是不是很奇怪?”

    “不奇怪,跟我们要去的地方很搭。”

    林惊墨一愣:“我们去哪?”

    “卢浮宫。”

    ……

    今天闭馆后的卢浮宫有人包场夜游,四周人员早早清理完毕。

    暖橘色的灯光,巨大的三角玻璃建筑和四周的古典恢弘相互辉映,有一种在时空下交错的美丽。

    几个西装革履的工作人员接待了他们,林惊墨早见识过程耀司的财大气粗和各种特权,但此时,跟他一起两个人走在夜晚的卢浮宫里,仍有点恍然。

    林惊墨对艺术类的所有研究,都出于或许可能需要报仇而恶补的知识,主观上来说,她其实并不太感兴趣,只不过,她必须承认,林惊墨纵一知半解,面对眼前浩瀚的艺术瑰宝,亦能感受到年华轮转留下的岁月印刻沉淀。

    偌大的场馆只有他们两个人,脚步隐隐回声,林惊墨看了一眼头顶的彩绘,余光中,程耀司似乎在看她,不由得问道:“你怎么想到来这里?”

    “之前晚上来过一次,比白天好逛。”他对巴黎印象不深,除了夜晚的卢浮宫,有一些记忆,想跟她分享。

    程耀司带着林惊墨走过一段楼梯,一指不远处的雕塑:“你瞧。”

    楼梯尽头,是失去头颅的胜利女神雕塑。

    而在她之上,月光穿过穹顶巨大的天窗,数亿道光,流泻在雕塑上。

    庄严肃穆残酷神圣。

    “天堂地狱,皆在人间。”

    林惊墨震在原地,在这瞬间,终于明白艺术的魅力。

    两个人都静静的不说话,林惊墨走上前,看到雕塑上衣服褶皱,羽毛细节,鸡皮疙瘩半天才消下去。

    忽然背后闪光灯亮一下,林惊墨扭头,程耀司举着手机,手指点点画画,在放大屏幕查看自己的战果。

    他半屈着的一条腿,也还在维持那个姿势。

    林惊墨噗嗤笑了声,感觉自己终于在程耀司身上找到了一点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东西。

    她凑过去,屏幕上只有她的背影,程耀司虽然已经在找角度,可大概也是直男审美,把她拍得很矮,像一米五。

    “好难看,删掉。”

    这是他手机里林惊墨的第二张照片,程耀司不肯,勾起唇角:“我不嫌弃。”

    林惊墨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态,就算只有一张背影,躺在他手机里,她也不是那么的安心,她佯装爱美,坚持要他删,程耀司转身就走,负手背后,没得商量的姿态。

    林惊墨上前去拖住他的手臂,这人闲庭信步,林惊墨为了拽他,脚步声在过道里变得凌乱没有章法。

    一转弯,展厅角落里拜访着一台造型十分具有未来主义的钢琴,程耀司提了提手臂上挂的女孩儿:“我看你会吉他,那会不会钢琴,给我弹一首,我就删掉。”

    林惊墨为了拽他用力,脸上被憋出浅红,感觉他多少有点病:“那是展品!”

    程耀司淡淡说:“高风险高收益,等价交换,你弹不弹。”

    林惊墨觉得有病的是自己,傻病,怎么说这么个理由,程耀司骨子里的张狂劲儿,怎会在乎展品不展品,她应该说我不会。

    后来她偶然得知,这架钢琴本就是程耀司自己的艺术馆借给卢浮宫的展品。

    但林惊墨并不想碰钢琴,试图跟他讲道理:“程先生,如果没记错,那是我的肖像吧。我肖像权现在赔付价格确实还挺高的。”

    程耀司捏着她的下巴摇晃两下:“不用担心,我赔得起。”

    好吧,前后左右的路都说不通,她早该知道,程耀司就是那种,所有的一切都理所当然,你不给,就是有罪的人。

    她蹙眉望向钢琴,缓缓走过去。

    十年没碰,手生疏了许多,黑白键在两指下来回蹦跳,林惊墨在找以前的回忆。

    过了会儿,一段旋律在展厅里回荡。

    “李香兰?”

    林惊墨乱了一个音,停下来看他:“你听过?”

    不知是灯光问题,还是他的眼神真的暗了,林惊墨看着他走到自己身边坐下,接着她那段旋律弹了一句。

    只这一句,他就收回手,林惊墨促狭的说:“又是舞又是钢琴,你还挺多才多艺的,要不要参加一下总裁101,我可以给你投票。”

    只是,程耀司好像没有什么跟她开玩笑的心情,刚才轻松的氛围也隐匿,他说:“只会这一首。”

    两人此时并排坐在椅子上,林惊墨敏感的察觉到他的变化,有点讪讪的坐正了,不知道该不该继续,程耀司好似听到她的问题,说:“继续。”

    林惊墨微侧脸,见他盯着琴键,仿佛看到了很早之前见过他的那个模样。

    灰的,不透明的,饱和度很低的,暗的。

    “你会唱吗,我想听。”明知道大概率会被拒绝,但林惊墨还是莫名其妙的问了句。

    “你弹。”

    林惊墨接着弹。

    到了哪一句,他的声音跟了进来。

    “……

    照片中

    哪可以投照片中

    盼找到  时间裂缝

    夜放纵

    告知我难寻你芳踪

    回头也是梦

    仍似被动

    逃避凝望你

    却深印脑中

    啊……像花虽未红

    如冰虽不冻

    却像有无数说话

    可惜你听不懂

    ……”

    他本家就在香城,十岁前在香城生活,这首歌用地道粤语。

    没什么技巧,跟原唱比起来,甚至连太明显的起伏都没有,但他声音好听,在这展厅里好像自带共鸣,很深的情绪藏在无尽的尾音里。

    林惊墨听不懂粤语,但她听过无数次这首歌,她知道,他把最后一句歌词改了。

    原本的歌词是“可惜我听不懂”。

    从卢浮宫出来,程耀司直接赶去机场,走前,林惊墨发现,自己忘了让他删照片。

    ……

    空中飞人做到第四天,程耀司终于抵达终点站,香城。

    鹏程总部虽然北迁东港,但在香城发家,影响力始终深远。

    连续见了几个相关高层,对于金融港落地香城的计划,都是乐见其成,只有一位政务司柯司长,在立场上偏保守,迟迟没有给出正面回应。

    到了晚上,程耀司邀他去坐巴士夜游香城。

    两人下了车,在巴士站前,柯司长有些好奇,道:“程生怎么忽然想坐巴士。”

    程耀司对他一笑,开口,也是粤语:“不瞒你说,其实我是第一次搭巴士来的。”

    “听说柯司长以前在巴士公司任职,我也好久没回香城,一个人怀念,不如两个人一起。”

    虽然柯司长早就知道他的目的是为了说服自己,但听他提起自己从前职务,多少被勾起一些回忆,无形之中,卸下心防。

    这条线路是香城最繁华的线路,单独开辟夜景游览,香城夜景是十足灯红酒绿,各种缤纷色彩,一上二层,便犹如置身霓虹。

    程耀司站在护栏边,夜风吹拂,他双手撑在栏杆上,背景流光溢彩。

    环顾左右,他道:“这么多年,香城好像没有一点变化。”

    柯司长感慨:“变化是需要代价的。”

    “是吗,或许有些已经在悄然改变,只是我们看不见。”

    “程生,其实香城不需要有什么使命,它只是一座城市而已。”

    程耀司的声音飘散在风中:“我都很同意你的看法。但城市也有过去和未来。你也知道,我小时候在香城住过几年,这里是我们程家的根脉。如果你问我,我作为商人来看,香城的未来在哪里,那我会讲,每一座城市都是具像化的历史,而历史永远都在重复过去。香城也是,它的未来就在过去里。”

    他看向两边的高楼大厦,鹏程在这里的总部,就是其中最高的建筑之一,集团logo在夜空中宛如天空中的一点星。

    “香城从来都是一个服务型的城市,过去是窗口,服务金融资本市场,服务旅游购物市场,服务娱乐市场。不管是张开怀抱拥抱欧美,还是日韩,香城始终要跟随最大的发展引擎才能获得长久立足。其实我们做生意的,跟香城的发展也没两样,而鹏程跟香城有同样的根系,同样的市场需求。”

    此时,巴士遇见一个红绿灯停了下来,一个旅行团跟香城人在十字路口交汇,好似两道河流,程耀司看着这一幕,万千色彩全都凝在他浓黑的眉上,眸光舒卷,笑意微微,略一抬下巴,把玩世物的举重若轻:“你看,司长,不知道有没有兴趣跟鹏程一起拥抱历史潮流。”

    ……

    程耀司在香城需要停留两天。

    但他一入境,袁建邦就收到了消息。

    托人四处打听,反馈回来的内容十分不妙。

    “大哥,他们说兴义的老大明天要见一个商界大人物,不知道是不是他呢?”

    屋子里声息紧敛,谁都知道,赫少死后第二天,袁建邦就在香城买下十家报社登消息,谁能提供赫少死亡线索,查实后就给五百万,一时间成为全城热门话题。

    可跟踪那个女明星后发现杀害袁明赫的极有可能是程耀司,很多人都打起了退堂鼓。

    一开始,他们从照片上还没认出人,索性他的车牌号拍了下来,稍微一查,袁建邦也难以镇定。

    只不过,当时还能说仅仅是怀疑,今天打听到的消息几乎钉死。

    莫名其妙把在新加坡的金融港转移到香城,他不知道什么金融港,但,发展司特别批复的规划在香城几可凌驾一切,程家跟政府本就关系密切,这厢靠着这个金融港往来更是深入。那边就算了,或许是商人的正常生意,可私下联系兴义的老大,这诸般作为,不是心虚又是什么?

    袁建邦负手看着儿子遗像,眸色变幻莫测,风起云涌的,全是杀意。

    弄死他儿子不说,转手又来他的地盘对付他。

    未免太不把他袁建邦放在眼里。

    他转身,看着自己几个手下,他的表情,叫其中有了解他的人心头大震,不禁惊颤的跟自己相熟的人面面相觑。

    袁建邦把他们神色都看在眼里,盘腿一坐,道:“我儿子的债,我不逼你们,念着这么多年兄弟手足情,愿意帮我的,留下,不愿意,走。”

    他顿了顿:“也记住我的规矩,贪生怕死,我义联社见一次,砍一次。”

    他说最后一句,目光在手下脸上一一扫过。

    几人被他盯的既惊又怕,忙道:“赫少的仇,我们都有份报。”

    袁建邦一闭眼:“好,找点想发财的兄弟,在他身上留一个洞,我给一千万。”

    ……

    程耀司多留了一天。

    之前买的两个钻石,蓝色那个做成戒指,粉色那个做成项链,戒指在香城做镶嵌切割,昨天助理告诉他,可以取货。

    金融港转移的事情,暂时告一段落,连续一周时间高强度工作,他身体疲累,精神却兴奋。

    兴致高昂,听助理说戒指做好,便要再留一天亲自去拿。

    他妈妈和程耀宁大部分的珠宝都在这家珠宝店拆改,程耀司曾为程耀宁取过一次项链,这次来碰见店长,店长记得他,笑眯眯问道:“程生又给家姐取东西?”

    他收好戒指,笑了下:“我条女。”

    店长惊喜道:“原来你有女朋友啦,完蛋啦,我们好多小女仔要哭死。”

    程耀司难得心情不错,开玩笑:“给你省人工咯。”

    珠宝店位置偏僻,出了珠宝店,程耀司上车准备去机场。

    他此行来香城,谢麟全程陪同,见他嘴角挂笑,啧啧两声:“陷入爱河真系好可怕。”

    程耀司懒得理他,拿出戒指又看两眼,心里面,已经浮现它戴在林惊墨手上的模样。

    车行至一个路口,忽然出现一辆车从侧后方卡到前面,司机一惊紧急刹车,轮胎跟地面摩擦的尖利声音在人心口上划过。

    三人还没坐稳,重型机车轰鸣的声响就由远至今,一迭高过一迭,锤鼓一样,谢麟不需要抬头,单凭声音,就听出起码有十辆。

    他面色一变,飞快看向窗外,与此同时,叫人心慌的铁兽怒号中,机车上的十几个带着头盔的男人全都举起手臂,对准离他们不远的巨大黑色枪靶,尤其坐在后排坐上的男人,开始了扫射。

    “啊——”随着几下重砸声,司机大叫着伏下身体。

    谢麟没被外面的十几把枪吓破胆,倒被司机的破音高叫唬的不轻。

    他一拍司机手臂:“喂,防弹的。”

    司机这才反应过来,小心翼翼抬起头,车身虽然在密集如暴雨的扫射下微微晃动,却连玻璃都没曾碎一块。

    这辆车外形低调,配置上更是不符程总身价,但却是特制款,全球仅此一辆,连轮胎旁边都是防弹的。

    程耀司一扫窗外,黑黝黝的眼睛里,倒映着十几把枪,为了一千万,大多数人都朝着后座在卖力,他神色十分平静自若,对司机道:“去最近的警局。”

    司机对着前面的车按喇叭,程耀司冷了声音:“撞过去。”

    他一咬牙,踩着油门冲了出去。

    前来枪杀程耀司的人怎么也没想到,他那辆车在防弹上有如此彪悍的表现。

    见车子撞开堵着的车似离弦的箭般飞离,连忙一拧车把跟上。

    车子往闹市走。

    十几辆摩托追着一辆轿车围堵开枪的画面,饶是黑道文化浓厚的香城,这一幕也绝对堪称惊世骇俗,要名留青史那种。

    司机大概意识到现在他们在逃命,以往的谨慎稳当画风突变,又猛又飙,把二十分钟的车程,愣是缩短到十分钟。

    袁建邦的小弟发现他们是往警局跑,离警局数百米远时,纷纷停下四散而去,只有两三辆不怕死的还在跟,但到了警局门前,眼见前面的车连个孔都没留下,也都放弃,准备撤离。

    只是其中两辆摩托方向不一致,轮子一转,头盔下四目相对,惊愣中,车子已经歪歪曲曲撞到一起,其中一辆擦着地蹿到程耀司那辆车下,正巧司机准备上行人道,忽然剧烈的一晃,天旋地转。

    车子撞到旁边的电线杆。

    警局里警察收到线,一辆辆警车出动,有两辆围在程耀司车前保护他们,其他人去抓人。

    索性撞击力度不算很大,三人除了程耀司头上撞到车窗流血外,没怎么受伤。

    程耀司跟着下车,他一抹额头,黏腻的血流了半张脸,头很晕,眼前阵阵发黑,谢麟见他脚步有点飘忽,连忙过去扶他。

    程耀司却感觉口袋里空空的,他回转身,差点摔倒。

    谢麟在他身上头一次感受到狼狈。

    “耀司,你找什么?”

    他眼前还是模糊的黑影,手只能在后座上漫无目的的摸索,谢麟看他这样急,跟着问道。

    “戒指。戒指。”

    谢麟一听,也帮他找,俯身在车座下看到一个黑色的盒子,拿起来放到他眼前:“在这。”

    程耀司接过盒子,另一只手又按到一个东西,此时眼前才逐渐恢复清晰,他低头,原来是钱夹也掉了出来。

    但刚才,他竟没察觉到。

    作者有话说:

    算是插叙,一些疑惑后面解

    不过我觉得应该能看出来发生了什么

    之前不是说过,我闺蜜说“这也能在一起”,相关片段就是这里啦